本报讯(通讯员王心悦焦君静)“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提取使用,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近日,黑龙江省逊克县检察院举办专题普法讲座,向辖区各单位职工讲解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危害,引导职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这场普法讲座的背后,是该院通过精准监督,办理系列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案,维护司法公正的生动实践。
今年初春,逊克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多处施工围挡、电线杆上张贴着“提取公积金”广告,标榜“速度快、安全性高”。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涉及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
针对这一异常现象,逊克县检察院组建办案团队,部署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案团队调取了近一年来法院涉及划扣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案件数据269条,并进行交叉比对。其中,两起民事执行案件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关注:两起案件的申请人夏某和于某是夫妻关系,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均为住房公积金,执行依据均为生效的民事裁定书,且两起案件均存在“快审快结”等程序异常点。
该院检察官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银行流水、核查债权债务真实性等方式查明,夏某是专门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他虚构债务,冒用于某等人的身份信息,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帮助被执行人套取住房公积金。此外,该院检察官还梳理出与夏某相关的13条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线索。
今年3月,该院针对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3件,向同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8件,建议法院撤销民事裁定,法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撤销8件原民事裁定。此外,该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协作,引导被执行人退回套取的近30万元住房公积金。
在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同时,逊克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至刑事检察部门,公安机关据此立案侦查,今年5月,夏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移送至该院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 来源: